为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广电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拟对现有管理规定进行修订,重点围绕禁载内容的细化和片酬管理机制的完善,旨在从源头强化内容导向,优化行业生态。
新规拟进一步明确和扩充广播电视节目的禁载内容范畴。除原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外,预计将更具体地针对泛娱乐化、低俗炒作、畸形审美、违规炒作明星隐私及炫富拜金等不良现象予以严格限制。此举旨在引导制作机构聚焦主题主线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节目的思想内涵、文化品质和艺术水准,为社会提供更多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优质内容产品。
引人关注的是,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完善片酬管理规定。这预示着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演员、嘉宾片酬的宏观调控,可能涉及进一步细化片酬在节目总成本中的比例上限,规范片酬合同与支付方式,并探索建立更为透明、合理的片酬分配与披露机制。其目标是遏制天价片酬现象,将更多资源投入到节目制作的创意、研发、制作等核心环节,推动形成重视艺德、看重演技、崇尚创作的行业风气,促进成本结构优化和产业良性循环。
规范预计还将强化对节目制作、发行、播出全链条的合规管理,压实制作机构、播出平台的主体责任,并可能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主创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行为引导。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性治理框架,不仅是对个别乱象的回应,更是着眼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长远规范与高质量发展。
可以预见,随着新规的落地与实施,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将迎来更加清晰、严格的合规指引。这有助于肃清行业风气,激励内容创新,引导资本和人才流向精品创作,最终推动整个行业持续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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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19:55:41